1、本人必须是女性; 2、祖籍必须是中国所属地区; 3、年龄为2008年7月1日之前已满18岁,并于2009年1月31日未满26岁的未婚者; 4、必须体格健康,品格良好,魅力非凡,举止雍容,个性独特,容貌娟好,身体优美; 5、必须乐于合作并愿意服从主办单位作出的指示及要求; 6、参赛竞选者的背景及品格不得致使竞选、主办单位与其有关部门人员声誉受损; 7、保证未孕和不曾在任何司法机关被控或被判任何刑事罪(不包括普通交通违例)。
1、本人现同意并证实:本人所填资料正确并完全属实,如有虚报,主办方有权随时取消本人的参加资格; 2、同意主办方就本人在报名表上所提供的资料以及活动过程中拍摄的资料用于宣传,推广活动及做电视广播之用,版权归主办方拥有; 3、同意主办方将本人之个人资料以及活动过程中拍摄的资料发放予新闻界、其它传媒、广告商、专业评判团及公众人士; 4、同意主办方拥有拍摄资料的版权。
|